还记得底特律曾经是最受敬仰的城市么?在2003-04赛季,他们在请来了Larry Brown(拉里-布朗)和Rasheed Wallace(拉希德-华莱士)并最终赢下了总冠军奖杯。这些草根球员的风格为活塞队在联盟中赢得了稳固的声誉。
现在,活塞队用大合同签下了Ben Gordon(本-戈登),Joe Dumars(乔-杜马斯)这是在故伎重演。
但是这次又和上回有所不同。
2000年的时候,Grant Hill(格兰特-希尔)出走奥兰多,活塞队为了补漏,签下了Ben Wallace(本-华莱士)。活塞队情愿选择不平等交换,也不愿意失去Hill毫无所得。
在2002年夏天,Joe Dumars真正大赚了一笔。他在选秀大会上用地23号顺位选择了Tayshaun Prince(泰夏安-普林斯),并淘来了Richard Hamilton(理查德-汉密尔顿)和Chauncey Billups(昌西-比卢普斯),这是两名此前并无太多名誉的球员,但是他们成为了总冠军球队的先发大将。
现在,所有人都相信Ben Gordon,会很快的融入这支球队的化学反应之中。
不久之后,他们就可以完成一部让杂志记者大书特书的故事了。
我问过Dumars,你是怎么看出来那两个后卫会对阵容产生如此之大的促进作用的?
Dumars给我的回答简单而又富有哲理:他们都不渴望控球。
活塞队需要组建的阵容是篮球高速运转的阵容,他们不需要粘球的选手。
Hamilton可以不停地无球跑动甩开防守队员直到得到空位出手的机会。对于活塞队而言,移动能力以及这方面的潜力,是管理层考察球员的首要因素。活塞队需要球员在场上用跑动拉开位置,然后站在3分线外投射篮球。
同时,Billups在面对防守者时也是优质投手。活塞队可以从Billups开始发动进攻,而最后皮球还很可能回到Billups手中,而他也有能力将球投中或者直接助攻队友得分。
这就是活塞队最基本的思路。
但是Gordon的到来代表着一种不同的打法。
Dumars从前给我们描述的他喜欢的球员,从来没有哪一个像Ben Gordon这样进攻高效。同样的,作为球员,Gordon如果手上没有球,他什么也做不了。
但是通过声望,Gordon最终还是加盟了活塞队。
那么,这代表着Dumars已经决定改变他的建队思路了么?他绝望了么?
也许是的,也许只是表明Dumars有了不同的打算,或者说球队有了不同的需求。
而更有可能的是,这是一个关于“合作愉快”的故事。活塞队的规则在2001年发生了变化,他们也是迟早会再次发生变化的。以前的活塞并不欢迎粘球的球员,但是现在他们却迎来了Gordon。对于Gordon来说,一个带球的Gordon要比一个无球跑动的Gordon更有价值。因为Gordon可以不断的制造犯规走上罚球线。在NBA里,这是最便捷的得分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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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Joe Dumars以及那些坏坏的后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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